中泰青月安盈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0
中泰青月安盈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9 月 2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泰青月安盈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泰青月安盈 66 个月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1050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1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中泰青月安盈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泰青月安盈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9 月 13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394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316,744,186.08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39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9 月 22 日
除息日 2023 年 9 月 2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9 月 26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 2023 年 9 月 22 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转换为基金份额,上述基金份额将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自 2023 年 9 月 26 日起投
资者可以办理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查询业务。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2、投资者可以在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机构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在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机构更改分红方式。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以 66 个月为一个封闭期。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
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本基金投资者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个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5、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分红后,受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出现基金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风险。
6、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泰青月安盈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泰青月安盈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808 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ztzqzg.com 了解相关情况。7、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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