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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03 00:02:22 股吧网页版
中航瑞昱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02

  中航瑞昱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 1 页
重要提示
1、中航瑞昱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28 号文注册募集。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
3、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4、本基金将自 2020 年 11 月 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5 日通过本公司直销网点及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
者公开发售。
6、本基金募集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
7、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
缴付认购款项。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人民
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 10 元的,从其规定。本基金管理
人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平台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人民币,
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请
单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8、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
不须另行开立。
9、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
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
中航瑞昱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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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
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介的《中航瑞昱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
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avicfund.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
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2、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
咨询。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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