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瑞晨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19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航瑞晨 87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中航瑞晨 87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申请募集的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关于准予中航瑞晨 87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05 号),注册日期为:2020 年 10 月16 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金融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等)、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投资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
本基金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本基金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采用摊余成本法的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保本,基金资产发生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 1 元发售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发售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 年 11 月 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
目录
重要提示......1
第一部分 前言......1
第二部分 释义......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20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24
第六部分 基金的暂停运作......27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29
第八部分 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