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30
鹏华丰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丰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鹏华丰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551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基金。
3、本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本基金自 2020年 11 月 02 日起至 2021年 02月 01日止,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
发售。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设在深圳、北京、上海、武汉、广州的直销中心及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其他销售机构请见“六、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的“(三)销售机构”。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本基金可设置募集规模上限,具体规模上限及规模控制的方案详见其他公告。
8、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基金管理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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