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年年恒实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18
易方达年年恒实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
易方达年年恒实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易方达年年恒实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年年恒实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54 号)进行募集。
2.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均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4. 本基金将自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1 年 3 月 19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
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5. 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规模上限。
6.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
基金 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人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8. 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直销
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 1,000 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要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
9. 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0.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
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1.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
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2.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即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3. 本公告仅对易方达年年恒实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
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官网(www.e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易方达年年恒实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投
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5. 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6.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及直销中心专线电话(020-85102506、010-63213377、021-50476668)咨询购买事宜。
17.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8.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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