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国海恒博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四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24
富兰克林国海恒博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 月 24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富恒博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0468
交易代码 01046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1 月 19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015,977,588.21 份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
投资目标 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 基金剩余封闭期的
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本基金在封闭
期初,将视债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大类资产的
市场环境进行封闭期组合构建。在封闭期内,本基金
严格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构建投资组合,所投金
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
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期结束日,力
求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完全变现。
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
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
于封闭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
投资策略 得持有至到期日。
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持有人利益优先原
则,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
期的固定收益类品种进行处置。因法律法规或监管要
求变化导致本基金的投资标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
估值方式,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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