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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25 20:19:45 股吧网页版
关于诺德安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6

关于诺德安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
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诺德安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作为诺德安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诺德安鸿”)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起对旗下诺德安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
费及赎回费的 C 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做相应修改。相应内容也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一并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 C 类基金份额 ,代码:021076

自 2024 年 3 月 27 日起,本基金将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
代码。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诺德安鸿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新增的C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

1、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7 日≤N<30 日 0.20%

30 日≤N<90 日 0.10%

90 日≤N 0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C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 C 类基金份额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 C 类基金份额长于 30 日(含)但少于 9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05%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年费率计提。
二、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

1、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每个
账户首次申购 C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 C 类基金
份额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 元(含申购费)。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 C 类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1 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 C 类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 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 C 类基金份额。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请参见附件

1、《诺德安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2、《诺德安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修改。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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