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16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
定自 2023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并相应修
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拟将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 0.70%调整为 0.65% ,将基金托管费年费率
由 0.16%调整为 0.12% 。
二、基金合同条款的修改
本次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内容作如下修改:
将原文: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6%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2%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的调整,自2023年9月19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本次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
3、本公司将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等规定媒介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将相应更新,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了解详情。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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