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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0-21
关于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了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自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1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在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s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刊登了《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清算报告》”)。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终止日是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据此,本基金《基金合同》
终止日为 2024 年 10 月 19 日。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 19,224,953.74 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
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人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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