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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9 09:05:24 股吧网页版
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9

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4 年 10 月 11 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4 年 10 月 19 日

§1 重要提示

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0 年 9 月 28 日证监许可【2020】2419
号文注册。《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
规定时,从其规定。”截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
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进入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依法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职责,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商景气优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4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2 月 16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9 月 26 日) 19,800,907.90 份

份额总额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
投资目标 金通过优选景气行业中的个股投资机会,追求超越业绩
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通过研究宏观经济、国家政策等可能影响
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对股票、债券和货币资产的风险
收益特征进行深入分析,合理预测各类资产的价格变动
趋势,确定不同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在此基础上,积
极跟踪由于市场短期波动引起的各类资产的价格偏差和
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各大类资产之间的
投资比例,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平稳的基础上,获
取相对较高的基金投资收益。

2、行业投资策略

所谓景气行业,是指景气程度高或者趋势向好的行
投资策略 业,主要包括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契合政府政策目
标、周期向上以及受各种内外因素驱动而繁荣的行业。
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行业与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的契合程度,是决定行
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力量。与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相契合
的行业,将获得稳定提升的社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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