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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7 11:04:12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7

关于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
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
的最后运作日定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并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进入清算程序。现
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商景气优选混合

基金代码:01040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为降低对现有及潜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本基金已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起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及转换转出
业务。自 2024 年 9 月 27 日起,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不再办理申购、
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并且之后不再恢复。

四、基金财产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三)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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