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1-20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新增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平安银行”)协商一致,自2023年1月20日起,本公司新增平安银行为旗
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和转
换等销售业务,并参加平安银行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浙商智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010381
C类:010382
浙商智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015373
C类:015374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3531
注:A/C类份额间不能互相转换。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的销
售机构申请,约定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
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
式。
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
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
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
规则为准。
三、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发行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将其持
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
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
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且已开通转换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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