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东海证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2022/09/27)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9-27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东海证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
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基金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海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22年9月27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东
海证券为代销机构,适用基金具体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 010351
2 诺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0352
3 诺安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0355
4 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2621
5 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2847
6 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4550
7 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4551
8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 010356
自2022年9月27起,投资者可在东海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相关
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及业务规则请遵循东海证券的规定。
同时,本公司将在东海证券开通上述相关基金的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东海证券开展的
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1、基金定投业务
自2022年9月2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东海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2、基金转换业务
自2022年9月2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东海证券办理上述已开通转换业务基金与本公司
旗下在东海证券可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
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3、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2年9月27日起,投资者通过东海证券办理上述已开通转换业务基金与本公司旗
下可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享有的申购费补差费率优惠以东海证券的规定为准。
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
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在东海证券的申购、定投申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0元(含申购费),具体以东
海证券规定为准。
2、同一基金不同基金份额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3、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未开通转换业务。
4、投资者在东海证券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东海证券的具体规定。相关业务规则及前述
费率优惠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东海证券的相关公告。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
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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