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1-16 09:22:12 股吧网页版
鹏华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16

鹏华创新未来 18 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21 年 1 月 21 日

公告日期:2021 年 1 月 16 日

上市交易公告书

目录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 ...... 1

二、 基金概览 ...... 2

三、 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 3

四、 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场内前十名持有人 ...... 4

五、 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 5

六、 基金合同摘要 ...... 15

七、 基金财务状况 ...... 15

八、 基金投资组合 ...... 17

九、 重大事件揭示 ...... 20

十、 基金管理人承诺 ...... 21

十一、 基金托管人承诺 ...... 21
十二、 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 21
十三、 备查文件目录 ...... 22
附件:鹏华创新未来 18 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23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

鹏华创新未来 18 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上市交易
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规则》等规定编制,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保证本报告书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或将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等;同时,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内若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或将面临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

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内可以以战略配售方式参与股票投资,战略配售股票有可能出现股价波动较大的情况,投资者有可能面临战略配售股票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流动性风险、股价波动风险、
集中度风险投资科创板上市股票的特有风险,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约定。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 18 个月为封闭运作期……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发表于 2021-01-20 14:59:53
不懂,怎么办?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