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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28 09:05:28 股吧网页版
上银鑫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8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银鑫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上银鑫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113号文注册,并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上银鑫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20〕2275号)的许可延期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0年11月18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具有中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其他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不同,采取保证金交易,风险较现货市场更高。虽然本基金对股指期货的投资仅限于现金管理和套期保值等用途,在极端情况下,期货市场波动仍可能对基金资产造成不良影响;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基金投资有明确锁定期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故本基金的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股票的收盘价所对应的净值。另外,本基金可能由于持有流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险以及流通受限期间内证券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8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 言......1
二、释 义......2
三、基金管理人 ...... 7
四、基金托管人 ......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3
六、基金的募集 ...... 47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9
九、基金的投资 ...... 61
十、基金的业绩 ...... 74
十一、基金的财产 ...... 77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78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 ...... 85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7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0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91
十七、侧袋机制 ...... 99
十八、风险揭示 ...... 102
十九、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108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10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39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57
二十三、其他披露事项 ...... 159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62
二十五、备查文件 ...... 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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