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30 09:05:39 股吧网页版
红塔红土盛兴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4 月 30 日

基金名称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029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2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公告依据 法》等法律法规及《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5 月 6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5 月 6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 A 放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0294 01029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注: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基金
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申购、赎回申请将被拒绝。

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的开放期为 2024 年 5 月 6 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8 月 31 日为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3.1.1 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 10 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有其他
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1.2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