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红土盛兴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01
红塔红土盛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 1 号)
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2020年8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20】1772号进行募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4、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等,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十八部分“风险揭示”。
5、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固定收益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
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十八部分“风险揭示”。
6、本基金为采用摊余成本法的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保本,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基金所持有的固定收益品种发生了减值,基金管理人将对所投资资产计算确认减值损失,基金资产发生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本基金在封闭期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的投资策略,一般情况下,持有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和结构在封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在行情波动时,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7、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8、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2月2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2月28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5
第二部分 释义 ......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2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4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9
第六部分 基金的暂停运作 ...... 36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 ...... 38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40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1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 54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 65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 67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68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3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75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8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79
第十八部分 侧袋机制 ...... 86
第十九部分 风险揭示 ...... 89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4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96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3
第二十三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3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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