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6-07 07:09:24 股吧网页版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基金增加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07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基金增加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销售机构

协商一致,自 2023 年 6 月 7 日(含)起,下列基金增加相关基金销售机构为代

理销售机构,并开通部分基金在相关基金销售机构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列表及定投业务规则

序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份额类别 基金代 定投起 是否有
号 码 点金额 级差

1 东方红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短债债券 E 类份额 015612

2 东方红启瑞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东方红启瑞三年持 B 类份额 011312

投资基金 有混合 10 元 无级差

3 东方红优质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东方红优质甄选一 C 类份额 013785

证券投资基金 年持有混合

4 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 东方红核心优选定 C 类份额 010292

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混合

5 东方红睿和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东方红睿和三年定 C 类份额 012439

券投资基金 开混合 不开通 -

6 东方红睿玺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东方红睿玺三年定 C 类份额 010506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混合

7 东方红睿泽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东方红睿泽三年定 C 类份额 011032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混合

二、代销机构信息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客户服务电话 公司网站

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03 www.dfzq.com.cn

三、业务类型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在开放日内办理相关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

转换(如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及流程、代销机构的具

体营业网点等信息请以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为准。

关于基金开放或暂停办理申购、赎回、限制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以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为准。如基金设置锁定持有期则需在锁定持有期结束后方可办理赎回业务。

四、重要提示

1、关于相关基金的具体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