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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12 09:25:45 股吧网页版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基金增加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12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基金增加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
机构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销售机构
协商一致,自 2023 年 5 月 15 日(含)起,下列基金增加相关基金销售机构为代
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在相关基金销售机构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基金列表及定投业务规则


序 份额类 基金代 定投起 否
号 产品名称 基金简称 别 码 点金额 有



东方红锦和甄选 18 个东方红锦和甄

1 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选 18 个月持 A 类份额 012088

投资基金 有混合 无

东方红锦和甄选 18 个东方红锦和甄 10 元 级
2 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选 18 个月持 C 类份额 012089 差
投资基金 有混合

东方红优质甄选一年 东方红优质甄

3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选一年持有混 C 类份额 013785

资基金 合

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 东方红核心优

4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选定开混合 C 类份额 010292 不开通 -
投资基金

二、代销机构信息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客户服务电话 公司网站

1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95347 www.zjtlcb.com

公司

三、业务类型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在开放日内办理相关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
转换(如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及流程、代销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等信息请以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为准。

关于基金开放或暂停办理申购、赎回、限制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以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为准。如基金设置锁定持有期则需在锁定持有期结束后方可办理赎回业务。

四、重要提示

1、关于相关基金的具体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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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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