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惠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23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金惠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三月
国金自主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国金惠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9 月 4 日证监许可【2020】2159 号文注册
募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4、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基金特定的投资品种相关的特定风险,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因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运作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等。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5、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6、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7、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8、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9、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
I
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若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 60 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2 年 2 月 2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 数 据 截 止 日 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II
目 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2
三、基金管理人 ......7
四、基金托管人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21
六、基金的募集 ......31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3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7
九、基金的投资 ......48
十、基金的业绩 ......61
十一、基金的财产 ......64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65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72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4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7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78
十七、侧袋机制 ......85
十八、风险揭示 ......88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93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5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3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34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136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138
二十五、备查文件 ......139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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