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02
1
平安瑞尚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平安瑞尚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
售已获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8 月 6 日证监许可【2020】 1677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六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
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
购份额而言),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起六个月后的对应
日的前一日。如无此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
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次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
提出赎回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
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次日起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
最短持有期次日起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
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
人” ), 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基金管理人。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 本基金自 2020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5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
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
适当缩短或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
6、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起点为
2
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
购费)。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50,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20,000 元(含认购费)。通
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认购最低金
额的限制,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
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
7、 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的认购不设上限限制, 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
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
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