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季季享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8
平安季季享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平安季季享 3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8 月 19 日证监许可[2020]1883 号文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正式
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为了更好管理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可以参与信用衍生品的投资,该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及价格波动风险等。具体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关于“风险揭示”的相关内容。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3 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起 3 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如无此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最短持有期次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在最短持有期次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次日可能不同。红利再投资所形成的基金份额按原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锁定。
投资者确认知晓并同意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同意履行全力配合基金管理人穿透识别最终投资者(穿透识别标准以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相关开户机构的要求为准,下同)的义务,如投资者拒绝配合基金管理人进行穿透识别最终投资者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投资者的申购申请,申购申请已经确认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赎回相应的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强制赎回投资者相应的基金份额不受最短持有期的限制。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
止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对本招募说明书进行了复
核。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5
第二部分 释义......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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