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汇理金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年第2次)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19
农银汇理金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2 年第 2 次)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9月4日证监许可【2020】2152号文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低于股票型、混合型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其中,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1000 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
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3 年后继续存续的,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故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基金托管人已经对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进行了
复核、审查。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2 年 1 月 15 日,有关财
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3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25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2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开放期、申购与赎回 ...... 27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38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53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54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0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62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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