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4
国寿安保泰安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寿安保泰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20年8 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寿安 保泰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84号)注册 并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因持有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卖出。
本基金投资的信用债券中,其经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认定的主体评级须在AA (含 AA )以上。主体评级为 AAA 的信用债投资占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为30%-100%;主体评级为 AA 的信用债投资占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为 0-7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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