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宝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14
南方宝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 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的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4 月 14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宝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宝昌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23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宝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宝昌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4 月 19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4 月 19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4 月 19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4 月 19 日
定投起始日 2022 年 4 月 19 日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简称 南方宝昌混合 A 南方宝昌混合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代码 010230 010231
该基金份额类别是否开放 是 是
2 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 1 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1、对于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 1.2%,且随申
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 1.2%
100 万≤M<500 万 0.8%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投资人多次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对于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申购费率为零。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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