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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5-30 11:26:36 股吧网页版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30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05 月

重要提示

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12 月 21 日证监许可[2016]
3140 号文注册。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平安大
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封闭期为 18 个月,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至 18
个月后对应日前一个工作日止。自 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 2018 年 10 月25 日起,基金的管理人法定名称由“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投资者造成混淆和误导,基金名称由 “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为“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30%;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科创板上市交易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上市交易股票。本基金资 产并非必然投资科创板上市交易股票。本基金可投资科创板上市交易股票,将承担因上市条件、交易规则、退市制 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
截止日期为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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