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01
英大智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0-12-1
重要提示
1.英大智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
的募集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880 号准予募
集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运作方式是契
约型、 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英大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 ,基金托管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 。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
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本公司也
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
售时间, 并及时公告, 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2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其中直
销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系统; 代销
机构请见“六、 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中“( 三) 销
售机构” 的“2.其他销售机构” 部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
金, 并及时公告。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 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投资
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 网上直销及代销机构办理开立基
金账户的手续。 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另行开立。 在
基金募集期间, 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8.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
算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
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在基金募集期内, 除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另有规定, 投
资人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首次认购
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 含认购费) , 追加认购单笔
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 含认购费) ; 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
销柜台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含认购
费) , 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 1,000 元( 含认购费)。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
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需要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
规定。 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
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
制。 除法律法规、 证监会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及《 基金合同》
3
的约定的限制外, 本基金募集期......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