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13
中银证券鑫瑞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证券鑫瑞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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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中银证券鑫瑞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8 月 6 日证监许可
【2020】 1696 号文准予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
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 ) ; 本基金的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募集期: 本基金自 2020 年 10 月 19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6 日
止(法定节假日不受理);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各销售机构发售,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调整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5.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是指本
公司直销柜台,代销机构是指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苏宁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6.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投
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一个
客户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
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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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机构和指定的
其他销售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7.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
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
为准。对于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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