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丰和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0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丰和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2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
重要提示
太平丰和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2020 年 8月 19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882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策、经济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独立做出投资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申购和赎回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基金可能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提供方将运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
I
期限满三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
另外,在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的对应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本基金的客户中包含特定机构投资者,其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可能高于50%,存在因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而导致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引发基金合同终止等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本基金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十六、侧袋机制”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2年3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II
目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7
四、基金托管人......15
五、相关服务机构......18
六、基金的募集......2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21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22
九、基金的投资......32
十、基金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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