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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9-28
创金合信鼎诚 3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创金合信鼎诚 3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688 号《关于准予创金合信鼎诚 3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创金合信鼎诚 3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式,
存续期限为不定期,募集期间为 2020 年 8 月 28 日到 2020 年 9 月 11 日止,设立募集(不
包括认购资金利息)人民币 510,086,784.00 元,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00046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
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510,140,353.73 份,
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53,569.73 份。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创金合信鼎诚
3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在
指定媒介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详见《创金合信鼎诚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本基金从 2021 年 6 月 3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
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6 月 3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本基金第一次清算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本基金首次清算期间为 2021 年 6 年 3 日至 2021 年 7 月 5 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对《创金合信鼎诚 3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进
行了公告,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进行了第一次清算款分配(投资者收到清算款的时间具
体以代销机构划付时间为准)。
本次清算为本基金第二次清算,清算期间为 2021 年 7 月 6 日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已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创金合信鼎诚 3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及代码:创
金合信鼎诚 3 个月定开混合 A,010100;创金合信鼎诚 3 个月定开混合 C,010101)
2、基金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运作方式:定期开放式
5、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的主动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6、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长期来看,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7、基金发售时间:2020 年 8 月 28 日至 2020 年 9 月 11 日
8、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9 月 15 日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已审计)
会计主体:创金合信鼎诚 3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第二次清算结束日:2021 年 9 月 14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基金第二次清算结束日:2021 年 9 月 14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694,242.71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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