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30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
部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
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
对旗下 4 只公募基金就参与存托凭证投资事宜修订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 基金合同的修订包括补充投资存
托凭证的风险揭示、 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 增加存托
凭证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
本次修订系根据《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
行)》而作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上述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修订将自公告
之日起正式生效。现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修订涉及的基金名单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1 博远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博远双债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3 博远博锐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 博远鑫享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修订的基本情况
1、 在前言部分补充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提示。
2、 在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证。
3、在投资策略中增加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4、在投资限制中增加存托凭证投资比例限制。
5、在估值方法中增加存托凭证估值核算方法。
具体请见附件的《博远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对照表》、《博远双债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对照表》、《博远博锐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对照表》、《博远鑫享三个
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对照
表》。
本次修订系根据《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
行)》而作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上述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各基
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本公司网
站(www.boyuanfunds.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http://eid.csrc.gov.cn/fund)。 基金管理人将届时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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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并公
告。
三、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0755-29395858
公司网址: www.boyuanfunds.com
2、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
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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