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远鑫享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6
关于博远鑫享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
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博远鑫享
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博远鑫享三个
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博远鑫享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博远鑫享三个月债券
基金交易代码:A类基金份额:010096;C类基金份额:010097;E类基金份额:01009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或转换转
入的基金份额受最短持有期限制,最短持有期为3个月,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
有人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提
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
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顺延至不可
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
回、转换转出业务。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确认
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
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及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3个月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即最短持
有期到期日)止的期间。其中,月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月度中的对应日期,若日历月度
中不存在该对应日期或日历月度中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红利再投资
获得的基金份额不设定锁定持有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
应当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组织对本基金的清算工作。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2024年6月25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24 年6月26日(含)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
程序,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发起成
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
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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