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远鑫享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9
关于博远鑫享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5000 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博远鑫享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博远鑫享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博远鑫享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博远鑫享三个月债券
基金交易代码:A 类基金份额:010096;C 类基金份额:010097;E 类基金份
额:01009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受最短持有期限制,最短持有期为 3 个月,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及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 3 个月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止的
期间。其中,月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月度中的对应日期,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该对应日期或日历月度中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红利再投资获得的基金份额不设定锁定持有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截至 2024 年 6 月 18 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终
止情形,《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组织对本基金的清算工作。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已自 2024 年 6 月 19 日起暂停申购、
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定办理。
2、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2024 年 6 月 25 日将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自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即 2024 年 6 月 26 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合理进行投资安排。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yuanfunds.com)查阅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755-2939585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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