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远鑫享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09
关于博远鑫享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本公 司将自2022年4月11日起增加平安证券为博远鑫享三个月持有期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010096、C类份额010097、E类 份额010098,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销售机构具体信息 如下:
销售机构名称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11-8 https://stock.pingan.com/
自2022年4月11日起,投资者可按照平安证券提供的方式办理本 基金的开户、认/申购、赎回等业务。关于本基金的基本情况、费率 等重要事项,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发布的其他 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详见上表。
平安证券的具体业务办理方式及业务办理规则等,请投资者遵循 其规定。
2、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55-29395858
网 址:www.boyuanfunds.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信息,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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