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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13 09:06:15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中邮纯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13


关于中邮纯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设 E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中邮纯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作为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或“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3 年 9 月 13 日起增设中邮纯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本基金”)的 E 类基金份额,同时对《基金合同》、《中邮纯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修改。前述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 E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一)本基金现有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本次拟增设 E 类基金份额。增设基金
份额类别后,本基金将分设 A 类、C 类和 E 类三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对持有期限大于等于 7 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E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在增设 E 类基金份额后,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
自主选择 A 类、C 类或 E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
的基本信息如下所示:

份额类别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A 类基金份额 002276 中邮纯债丰利债券 A

C 类基金份额 002277 中邮纯债丰利债券 C

E 类基金份额 019526 中邮纯债丰利债券 E

(二)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
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新增加份额)收费模式如下所示:

1、申购费率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日)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

7 日≤N 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小于 7 日(不含 7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
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

(三)、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 16 号

联系人:马琳

电话:010-82290840

传真:010-8229413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2)中邮创业基金官方微信平台——中邮基金服务号

(3)中邮创业基金网上交易平台:https://i.postfund.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并及时公告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修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为确保本基金增设 E 类份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
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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