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优势成长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15
1中欧优势成长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
购、 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1 年 7 月 15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欧优势成长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欧优势成长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08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9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欧优势成长三个
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 和《中欧优势成长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
明书》”) 的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7 月 19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7 月 19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1 年 7 月 19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 年 7 月 19 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根据中欧优势成长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本基金每季度开放一次,每
个开放期原则上不低于 1 个工作日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第一个开放期首日为基
金合同生效日 3 个月以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以及以后的开放期的首日为上一
2
个开放期结束次日的 3 个月以后的月度对日。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
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
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次开放期为 20 个工作日,具体为 2021 年 7 月 19 日到 2021 年 8 月 13 日,
可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自开放期的下一日即 2021 年 8 月 14 日
(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
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
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
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
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2.2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或者转换。 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
申购、赎回 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
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
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申购时,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
的最低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下同)。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
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
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0 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 元。其他销售机
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
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
金额的限制,具体规定请至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
3
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招募说明
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
表:
申购金额(M) 费率
M<100 万元 0.15%
100 万元≤M<500 万元 0.1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费率
M<100 万元 1.50%
100 万元≤M<500 万元 1.0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