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8
方正富邦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
方正富邦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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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方正富邦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3 月 3 日证监许可【2020】 366 号文
准予注册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
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
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 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为基金管理人。
4、本基金的募集期为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
在募集期内, 本基金将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基
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
5、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
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
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
招募说明书中具体列示。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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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
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
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6、 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
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
7、 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规模上限。
8、 在募集期内,投资人在其他销售机构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
为 1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投资人在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
为 1 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
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
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
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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