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方正富邦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25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方正富邦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发布了《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方正富邦中证 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方正富邦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方正富邦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
证监会 2020 年 3 月 3 日证监许可【2020】366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方正富邦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方正富邦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的相关事宜。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
17:00 止。(以本公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及授权委托书的送达地址:
会议通讯表决票可邮寄或直接交送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11 层 02-11 房间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人:赵静
联系电话:400-818-0990,010-57303803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方正富邦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0990
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持续运作方正富邦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见附
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即在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下午
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founderff.com/)下载并打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
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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