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9-04 00:01:27 股吧网页版
天弘荣创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9-03

   发售公告
天弘荣创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公告
1
重要提示
1、 天弘荣创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
已获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8 月 6 日证监许可【2020】 1683 号文注册募集。 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
银行”) 。
3、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4、 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网点和网上交易)和其他销售机构公
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 2020 年 9 月 7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止。
6、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 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
不须另行开立。
7、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
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
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8、 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
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
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披露在本公司网址(www.thfund.com.cn)及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址(http://eid.csrc.gov.cn/fund)的《天弘荣创一年持有期
发售公告
2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荣创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11、 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
构咨询。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046)
咨询购买事宜。
12、在募集期间,如出现增加发售机构的情形,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3、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可根据基金
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