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12-15 09:07:03 股吧网页版
银华招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15


银华招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及转
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2 月 1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招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招利一年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997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2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银华招利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银华招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
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12 月 17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 年 12 月 17 日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银华招利一年持有期混合 A 银华招利一年持有期混合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09977 009978

是否开放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是 是

2 日常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金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 1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某笔赎回业务时或办理某笔赎回业务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 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最短持有期限的投资人不收取赎回费用。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1)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赎回费率 7 日≤Y<30 日 0.75%

30 日≤Y<180 日 0.50%

Y≥1……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