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01
金鹰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三年六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20年 7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32 号
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起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类型与投资对象引起的特定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其中,与本基金基金类型相关的特定风险是指本基金因类别资产配置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偏离最优水平的投资风险;与本基金投资于特定的投资品种相关的特定风险是指与投资金融衍生品相关的特定风险,与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相关的流动性风险,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基础资产相关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与投资存托凭证相关的特定风险等。特别的,出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目的,本基金为保障基金资产组合的流动性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净赎回需求相适配,可能在特定环境下启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敬请投资人详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以便全面了解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
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4 月 30 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7
四、基金托管人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6
六、基金的募集 ...... 41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2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3
九、基金的投资 ...... 55
十、基金的业绩 ...... 67
十一、基金的财产 ...... 69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70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 ...... 77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8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1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82
十七、风险揭示 ...... 89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4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6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1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40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142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5
二十四、备查文件 ...... 146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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