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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1-20 08:03:56 股吧网页版
民生加银中证2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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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中证 2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1 年 1 月 20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中证 2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中证 200 指数增强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99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2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等法
律法规以及《民生加银中证 2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银中证 200 指数增强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1 月 22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1 月 22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1 年 1 月 22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 年 1 月 22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1 年 1 月 22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中证 200 指数增
强 A
民生加银中证 200 指数增
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9904 009905
该分级 基金 是否 开 放申
购、赎回、转换、定投
是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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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购、赎回、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民生加银中证2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定于2021年1月22日起的每个开放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相关业务的除外)开放日
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
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
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
公告。
3.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通过销售机构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含申
购费),基金直销机构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
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比例配售不受此最低申购金额规定
限制;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 10 元的最低
金额限制。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
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
理人员或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 A 类基金份额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
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养老金账户,包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
3
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
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
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依据规定将其纳入养老
金账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
他投资者。
投资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账户,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办理账
户认证手续后,即可享受申购费率 1 折优惠。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申购费率为固
定金额的,则按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A 类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
下:
单次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15%
100万元≤M<200万元 0.08%
200万元≤M<500万元 0.03%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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