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生加银中证2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08
关于民生加银中证 2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民生加银中证 2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民生加银中证 2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 类基金代码:009904,C 类基金代码:009905)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12 月 16 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
年之日为 2023 年 12 月 16 日。若截至 2023 年 12 月 16 日日终,本基金出现上述
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即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
基金转换为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赎回业务等照常办理,请参见本公司在规定媒介发布的相关公告。
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msjyfund.com.cn 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