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润元大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19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润元大核心动力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
发布的《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润元大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华润元大核心动力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议持续运作华润元大核心动
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
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华润元大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
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25日起至2023年11月16日17:00止(投票表
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23年11月17 日
4、会议通讯表决票的送达地点:
收件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0号前海世茂金融中心二期1栋
2103-2105单元
联系人:蔡天泽
联系电话:0755-88644369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上述地址的收件人(请在信封
表面注明:“华润元大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0-1000-89(免长途费)咨
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持续运作华润元大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10月24日,即在2023年10月24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
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并投票表决(注: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权益登
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录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ryuanta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简
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
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
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
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
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
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
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
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
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
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
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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