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工银瑞信创新精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2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旗下工银瑞信创新精选一年定期
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以下简称“新三板精选层” )挂牌公司调整为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属于公募基金的法定投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
律法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旗下管理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可按照各自基金合同的约定, 在遵守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投
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及相关风险控制指
标的前提下, 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投资。 本公司已就前述事项于
2021年11月17日发布了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北交
所上市股票的公告》。
鉴于上述情形,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
修订旗下工银瑞信创新精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删除新三板精选层的各项相关表述,包括
风险揭示、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估值方法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
并依据2020年8月1日起施行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 (试
行)》要求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订。 此外,为了适应市场环境变
化,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本基金还依据《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
行)》,将存托凭证纳入投资范围。 本次修订同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信息并根
据法律法规变动及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修改相关内容。
本次在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删除新三板精选层、中小板的各项相关表述
等系为反映最新的资本市场情况,不需就相关修改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因侧袋机制、将存托凭证纳入投资范围及法律法规变动而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作出的修改系根据法律法规作出, 其余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均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且本公司已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
履行备案程序。 本次修订将自2022年8月24日起正式生效。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
公告附件《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将根据如上修订一并修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
站(www.icbcc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
cn/fund)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信息披露文件,也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了解
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
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
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4日
工银瑞信创新精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
章节
内容 内容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
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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