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中加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2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
开会方式召开中加新兴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4年11月8日在《证券时报》及
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http://www.bobbns.com)发布了《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
方式召开中加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24年11月
11日在上述报纸及网站发布了《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中加新兴成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中加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管理的中加新兴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87号文准
予募集注册,于2020年9月17日备案后正式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和《中加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本公司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
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大会”或“会议”),会
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开会方式。
2、表决票收取时间:自2024年11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9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
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35号
联系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83678687-0
邮政编码:100050
在信封表面注明:“中加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短信投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短信投票形式的会议表决票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回复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短信平台。
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6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中加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2日,即在2024年11月12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
登记机构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注: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大会表
决权,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大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
(一)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大会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网
站(www.bobbns.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开立持有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有效预留印鉴等
召集人认可的印鉴(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
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
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
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
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
件的复印件;
(3)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基
金份额持有人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
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
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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