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08
中金泰顺 12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九月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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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中金泰顺 12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募集申请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20]1262 号文注册。
2、本基金是契约型定期开放式运作、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光大银行”),基金份额
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 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10 日通过各销售机构公
开发售。 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
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是直销中心和本公司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指
定的其他销售机构见本公告正文。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网
点、日期、时间和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7、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本公
司将及时公告。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销售机
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8、 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最低金
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
费)。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网上
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本公司网上直销说明。 通过本基金
其他销售机构进行认购,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追加
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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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募集期内, 单个投资人的累
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
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
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
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
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9、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一个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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