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0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红鑫泰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经与江苏汇林保大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林保大基金”) 协商, 汇林保大基金自 2020
年 7 月 20 日起(含) 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鑫泰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鑫泰 66 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代码: 009834,
以下简称“本基金”)。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业务办理
自 2020 年 7 月 20 日起(含), 投资者可通过汇林保大基金办理本基金的开
户、 认购等业务。相关业务办理具体流程以汇林保大基金的具体规定为准。 实际
操作中,对最低认购、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汇林保大基金的具体规定为准。
二、 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25-66046166
公司网站: www.huilinbd.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808
公司网址: 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 汇林保大基金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
汇林保大基金的规定。
2、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需谨慎, 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于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
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敬请投资者关注
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
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