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17
东方红鑫泰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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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鑫泰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七日
东方红鑫泰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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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东方红鑫泰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
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0 年 6 月 12 日证监许可
【2020】1136 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
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定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每满 66 个月开放一次,本基金在封
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亦不上市交易。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或者其他
业务。
3、本基金的基金代码为 009834。
4、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东方
红资产管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中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5、本基金的募集期间为 2020 年 7 月 20 日至 2020 年 7 月 27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
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
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通过各销售机构向投资人公开发售,包括管理人
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8、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应使用中登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已经开立中登公司
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则无须再另行开立基金账户,直接以此基金账户办理认购申请即可。未
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直销机构、代销机构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9、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
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利息和具体利息折算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在募集期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认购
业务的,基金份额的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实际操作中,对最低
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如果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出现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等认购申请进行部分确认或拒绝接受该等认购申请。
11、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不包括利息折算的份额),本基金的最低
东方红鑫泰 66 个月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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