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07 07:19:33 股吧网页版
东方红鑫泰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07

东方红鑫泰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3月0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鑫泰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鑫泰66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983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07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东方红鑫泰66个月定期

公告依据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东方红鑫

泰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02月29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1.0092

位: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 73,291,126.84
日基金的 润(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 -

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

民币元)

本次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 0.0900
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4年度第一次分红

注:本基金本次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900元,即每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0090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年03月11日

除息日 2024年03月1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03月13日

分红对象 本次收益分配对象为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按2024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年03月11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2024年03月13日起

投资者可以查询红利发放金额,并于本基金的开放日办理赎回等业

务。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

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

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如有)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
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含转换转出,如有)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
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4年03月11日)最后一次
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
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登陆本
公司官网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
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